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“振兴龙江”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
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“振兴龙江”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
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“振兴龙江”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
为充分发挥我省高等教育资源优势,打造从招生录取到留省(liúshěng)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,2024年我省组织实施了“‘振兴龙江(lóngjiāng)’强基(qiángjī)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”(简称“振兴龙江计划”),项目推出后,考生报名踊跃,社会反响良好。2025年,省教育厅联合(liánhé)有关部门(bùmén)和企业重新(chóngxīn)修订出台了《“振兴龙江”专项定向招生计划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扩大(kuòdà)了项目实施范围,其中,“固边计划”由边境县(市、区)扩大到全省(quánshěng)县级及以下(yǐxià)基层事业单位;参与计划的国企新增了中国一重集团。“振兴龙江计划”列入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本(专)科批次录取,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。
落实国务院振兴东北专项(zhuānxiàng)定向就业招生(zhāoshēng)部署,设立“振兴龙江”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。根据各地(gèdì)各单位实际需求,每年从我省普通高考(gāokǎo)考生中专项招收师范、医学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利(shuǐlì)相关专业(zhuānyè)学生,毕业后定向安排到省内县级及以下教育、卫生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利等系统事业单位(事业编)和北大荒集团所属农场、龙江森工集团所属林业局、中国一重(企业岗)等集团相应岗位工作。
二、培养学校(xuéxiào)及资助政策
“振兴龙江(lóngjiāng)计划”由(yóu)省属公办高校(gāoxiào)承担培养任务。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各单位人才需求变化、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情况、高校培养能力等因素,适时进行综合(zōnghé)研判,做出调整优化。报考边境县(xiàn)(市、区)固边计划、强农计划、兴林计划的学生资助政策按《“振兴龙江”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》(黑(hēi)教规〔2024〕1号)文件执行(学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予以补助,住宿费(zhùsùfèi)由培养高校负责予以补助);报考省内其他县(市、区)及以下单位、中国一重学生学费由用人单位补助,住宿费由学生本人支付。
实行单独代码、计划单列、平行志愿录取,录取分数不低于(dīyú)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对于(duìyú)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院校,进行(jìnxíng)征集志愿录取。
“振兴龙江计划”由省委教育(jiàoyù)工作领导小组牵头(qiāntóu)组织(zǔzhī)实施,相关成员单位包括组织、教育、人社、机构编制、财政五部门,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。
(一)固边计划。由省内各县(gèxiàn)(市、区)根据本地所属教育、卫生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利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、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征集岗位和(hé)专业需求计划,由各地审核汇总(huìzǒng)后,以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名义报送省教育厅。省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培养能力、毕业生履约率、招生(zhāoshēng)考试等因素,统筹核定固边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,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(zhuānxiàng)学生录取(lùqǔ)和培养工作。学生毕业后在各县(市、区)统筹下,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组织(zǔzhī)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根据定向(dìngxiàng)岗位办理录用手续,落实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。
(二)强农计划。由北大荒集团根据基层农场人员队伍实际(shíjì)结构、产业发展需求及急需岗位情况征集岗位需求计划,由集团审核汇总后,以集团名义汇总报送省教育厅(jiàoyùtīng)。省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培养能力、毕业生(bìyèshēng)履约率、招生考试等因素,统筹核定强农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(zhuānyè)招生计划,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(gōngzuò)。学生毕业后由北大荒集团负责组织(zǔzhī)毕业生按照协议约定(yuēdìng)和用人单位(dānwèi)人事管理相关制度,为毕业生落实具体工作单位(企业岗),并签订劳动合同,约定服务年限。
(三)兴林计划(jìhuà)。由森工集团根据集团基层林业局人员队伍实际结构、产业发展需求及急需(jíxū)岗位情况(qíngkuàng)征集岗位,由集团审核汇总后(hòu),以集团名义报送省教育厅。省教育厅综合(zōnghé)考虑高校培养能力、毕业生履约率、招生考试等因素,统筹核定兴林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,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(zuòhǎo)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(gōngzuò)。学生毕业后由森工集团负责组织毕业生按照集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,为毕业生落实具体工作单位(企业岗),并签订劳动合同,约定服务年限。
“振兴龙江计划”学生实行服务期制度。学生入学时须与录取(lùqǔ)培养学校、定向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签订“三方协议书”,约定毕业时(须取得毕业证书、本科生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)定向回到(huídào)报考签约服务县区(xiànqū)(企业)工作,并承诺工作满(mǎn)6年。
学生在校(zàixiào)期间(qījiān)出现触犯法律(fǎlǜ)、违反校规校纪被开除学籍或未达到毕业(bìyè)要求,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等无法履约情形的,应按协议约定退还全部补助费用,由培养高校收取并按资金补助来源单位分别退还相应县区(xiànqū)财政(cáizhèng)或集团财务。学生在本、专科就读期间不得转专业,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,不享受优秀本、专科生推免政策。学生因应征入伍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,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,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学校书面备案后,暂缓(zànhuǎn)履约,服役期满(qīmǎn)后提交继续履约书面申请可继续履行协议。
培养高校负责“振兴龙江计划”学生离校前违约管理,学生在本、专科就读期间选择违约只能退学。学生毕业时违约须(xū)一次性退还其在校就读期间所享受的全部(quánbù)学费、住宿费补助费用(fèiyòng),并缴纳该费用100%的违约金,相关情况计入个人诚信档案(dàngàn)。学生毕业后,发生未按(àn)协议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地(企业)工作或工作后未达到服务期限要求(yāoqiú)等情形的,须按协议约定退还全部补助费用,并缴纳该费用100%的违约金,由服务单位收取并按资金补助来源单位分别(fēnbié)退还相应县区财政(cáizhèng)或企业财务。
固边计划毕业学生(xuéshēng),协议服务(fúwù)期内可在本地区(dìqū)同层级单位间流动,不得通过考试(遴选)、调动、借调等(děng)方式离开本地区。强农计划毕业生,协议服务期内可在用人单位内部流动。兴林计划毕业生,协议服务期内可在集团内部流动。
黑龙江日报(hēilóngjiāngrìbà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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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黑龙江(hēilóngjiāng)省教育厅、黑龙江政务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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